走近民法典(走近民法典演讲)
【序】
【解说词】
回溯到中国古代,“法”的字形就蕴含着对公平和规则的向往。
《说文解字》这样解释繁体的“灋”字: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
法律,在人类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放眼世界,大凡社会治理得好的国家和地区,都拥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必须与时俱进。
【字幕】2013年2月23日 北京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
【同期】习近平总书记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
如何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使法律法规更加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更加准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立法工作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法治中国》第二集
大智立法
社会万象,纷繁复杂;立法所向,千头万绪。行进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立法应如何回应时代命题,引领国家发展?
【字幕】2014年10月23日 北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
民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中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中找到依据。民法典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等,都是各自国家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标志。
时至今日,我国民事立法已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但始终缺乏一部统辖各个民事法律的总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呼吁一部顺应时代要求、体现中国特色、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统一民法典。
党中央审时度势,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同期】宣读表决结果
赞成2782票,反对30票,弃权21票。宣读完毕,通过。
【字幕】2017年3月15日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诞生,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翻开了关键一页。
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为民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确立价值导向,维护公序良俗,引导人们崇德向善。民法总则作为统帅和纲领,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为编纂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
【同期】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立法课题组首席研究员 孙宪忠
民法总则在承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方面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比如说关于胎儿人身权的制度,选择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行为能力的制度,建立适合我们现在中国进入老龄社会以后的老年监护制度,英雄和烈士的名誉权保护的问题……充分实现了对人民权利的保障。
【解说词】“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从实际出发,立足中国国情,回应现实需求,始终是决定一部立法成败的关键。
【字幕】宁夏银川
新水桥村位于银川市区东4公里,常住居民4500人。2015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成立了宁夏新水桥实业有限公司,由村委会负责人出任实业公司负责人。通过一年的经营,公司有了很好的收益。
【同期】村民
朝好的方向发展,提高群众的收入,我觉得希望前途是很好的。
信心满满的同时,压力和困惑也一直存在。作为实业公司的全资控股方,村委会的法人身份受到了质疑。
【同期】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彦宁
村民委员会是一个自治组织,那么你如何去出资?如何去运营?它也没有一个商业性的账户,也没取得一个商业性的许可或者经营证照。
【同期】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党总支书记 王绍利
因为没办法认定我们的身份。我们就在给物业公司还有劳务公司包括合作社在出资的过程当中是非常艰辛艰难的,你需要多个部门协商沟通,我们还要开证明,开介绍信,非常麻烦。
民法总则中专门设立了“特别法人”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特别法人资格。这是适应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发展的立法安排,民法总则给出了民事法人制度独创的“中国方案”。
一部民法典,映射一个伟大时代。按照立法规划,民法典编纂工作将于2020年完成,这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完全契合。
民法典的编纂,必将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座丰碑。它体现的是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解决的是中国社会的现实问题,成为新时期立法工作的鲜明写照。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立法如何建章立制、定分止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问题,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顽固的症结?
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无穷活力,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巨大便利,也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立法,清朗网络空间,保护国家安全和公民权利,已经刻不容缓。
【字幕】2014年2月27日 北京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网络立法,要求抓紧制定立法规划。他强调,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中央的决策、人民的呼声,迅速转化为立法行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互联网领域行政法规规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互联网的“法网”渐织渐密。
【同期】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睿懿
这不仅有助于更加准确而有力地惩治相关网络犯罪,而且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网民更加积极有效地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机关啃下一块块重要立法“硬骨头”,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理念,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铁腕治污;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行政诉讼法作出施行24年来的首次大修,重点解决“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法治向前推进,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大气污染防治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法等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得到及时修改……经济社会运行更有保障。
《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标志着我国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让两亿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扎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改变了“多头登记、分散管理”的局面,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司法机关针对办理环境污染、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侵权责任纠纷、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等,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紧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拥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才能得到落实,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才能不受侵犯。
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在特殊时期出台的一项行政处罚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社会。呼吁改革劳教制度的呼声强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废止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延续了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
【同期】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徐显明
我们国家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中央果断地决定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展现了我们党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信心和力度。可以说这项制度的废除,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进步,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当今世界,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大国博弈暗流涌动。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作用不可或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必须靠立法从源头上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同期】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乔晓阳
我们制定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一系列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还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九),现在正在审议核安全法草案。可以说,整个国家安全领域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法律体系的步步完善,为国泰民安奠定了坚实基础,推动国家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文化、社会等方面立法相对薄弱、滞后的情况,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补短板、填空白,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发展。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对电影创作、摄制,电影发行、放映,电影产业支持、保障,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以法律保障和促进国产电影的发展,为中国迈向电影强国保驾护航。
【同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奚美娟
我觉得这个过程,我们自己身在其中,作为业内人士真的是非常非常高兴。我们中国电影112年以来(有了)第一部有关电影的国家大法。
气象万千的社会生活,犹如一幅巨大的画卷,而立法者如同高超的画师挥毫泼墨。反家庭暴力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资产评估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一个个立法空白被及时填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9件、涉及修改法律100件,废止法律1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4件。2013年以来,国务院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43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43部,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先后“一揽子”修订行政法规125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133项司法实践中急需的司法解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4000余件。立法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取得了一批新的重要立法成果,为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立法与改革始终是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动社会发展。
【字幕】2015年2月2日 北京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
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
【字幕】广播播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同期】广播播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家住北京的孙雪梅夫妇三年前迎来了他们的女儿墨墨。兄弟姊妹相伴的童年让他俩都认为,应该再生一个孩子。只不过当时,他们并不符合政策要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策部署。会后,国务院迅速完成了相关法律的修改报送程序。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同期】孙雪梅
恰好是在政策放开以后发现怀孕,就感觉这个真的还是心想事成的,因为恰好赶上这个点了。
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再到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法律的修改完善始终与社会发展同步合拍,坚定地守护着人们的幸福生活。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对于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依法授权开展试点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2013年和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国务院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后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作出统筹修改,将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
外资企业法等四部法律的修改,为中国对外商投资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奠定法律基础,是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有助于提升中国的外资开放度、透明度和监管水平。
【同期】美国在华投资某企业总裁 韦策图
最近我们刚做完一项申请,我们需要变更一名董事会成员。印象里这类审批至少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两周之前我们去办手续,令我们惊讶不已的是,我们这次完全可以在线申报。在两天的时间内,整个的备案审批流程全部完结。
【同期】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适时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重要思想,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了18项授权决定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包括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拓展,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作出决定,确保这些重大改革和先行先试在法治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起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制定良法,是人民对立法者的基本要求。
【字幕】2013年2月23日 北京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牛鼻子”。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作说明时强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首先要改革立法体制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重要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了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传统、地理风土人情大有不同,许多情况下,全国性立法这把统一的尺子难以衡量地方性的特殊问题,这给立法体制的完善和立法权的配置提出了新的课题。
【字幕】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楚、汉、三国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已有2800多年的建制历史。千百年来,古老的城墙雄峙汉江南岸,守卫着这一方钟灵毓秀的土地。“一城一水”也就成了襄阳最亮丽的城市名片。
【同期】襄阳市民 徐信
有的人在这里搭个板房,住一下,有些人把墙挖个洞,住进去,叫人很心疼的。
多年来,襄阳市对于古城墙的保护和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依据。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襄阳市一直在争取地方立法权,希望通过立法来推进城市治理的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立法法作出相应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成为我国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同期】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霍焰
有了立法权,我们就可以源头参与了,对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一些重点的、难点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立法这样的一个过程做出立法决策,制定规则,同时后面跟踪监督,更加全面深入地来推动地方的改革和发展。
2017年5月1日,《襄阳古城墙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统计表明,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市和自治州已经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69件。地方立法正在地方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湖北襄阳市、江西景德镇市、甘肃临洮县和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设立了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截至2017年7月底,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完成22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归纳整理各类意见建议988条。
【字幕】上海
在上海虹桥街道的虹储小区,朱国萍当了26年的居委会主任,同时,她也是连任两届的全国人大代表。现在,朱国萍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信息员。
【同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朱国萍
本来感觉这个法律在人民大会堂,离开我们很远,似乎和我们没关系。现在法律就在我们家门口,我们每个公民自愿地参与到法律的修改,这是主人翁的形象,主人翁的精神。
2016年11月,朱国萍应邀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民法总则草案基层座谈会。针对草案中关于无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由村(居)委会还是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规定,她根据自己在基层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居民反映的情况,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同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朱国萍
普通的老百姓能在法律上讲几句话,讲几句自己的工作体会,我就是自豪很开心。
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了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直通车”,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2016年10至11月,四场民法总则草案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宁夏、上海、四川召开,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也派出代表参加,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被立法者采纳。
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是科学立法的重要表现形式。几年来,在民法总则的立法过程中,先后组织数十场专家咨询会,法学界百余名专家学者参与,广泛地凝聚了共识,形成了百万字的专家咨询报告。
【同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 贾东明
在民法总则起草过程中,立法工作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学术界的意见建议,邀请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研讨会,向法学学术团体和法学教学研究机构书面征求意见,还就某些争议较大的问题请专家学者提供咨询意见。对学术界的意见建议,包括专家建议稿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积极采纳,体现了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成效,推进了科学立法机制的不断完善。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已有65次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收到意见达11万多条。坚持开门立法,广察民意、汇聚民智,使每一项立法成为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良法”有了充分保证。
【同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春耀
就立法工作而言,我们法治也有它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所以反映规律的要求,反映时代的要求,反映我们整个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我觉得就是科学立法的本质要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香港回归祖国20年来,香港基本法作为保障“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宪法性法律,在保持香港持续繁荣稳定中,发挥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树欲静而风不止。近年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香港极少数人置祖国利益和绝大多数香港民众利益于不顾,公然违反基本法。2016年10月12日,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新一届议员宣誓入职仪式上,极个别“港独”候任议员在宣誓时公然作出侮辱国家和民族的言行,激起香港和内地广大民众的强烈愤慨。
宪法法律权威不容挑战。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随后,香港法院根据这一释法决定,裁定两名候任特区立法会议员丧失议员资格,四名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议员资格被取消。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决定,从法律上给香港极少数人企图利用政治讲坛宣扬“港独”亮出了“红牌”,也给那些挑战基本法权威、破坏“一国两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划定了红线。香港回归20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仅有五次对基本法作出解释。这次关键时刻的释法,充分体现了依宪治国原则,有力维护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权威与尊严。
【同期】香港工会联合会理事长 吴秋北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就可以把这个法律有关的规定更加清晰地表达出来,而且可以防止不同的一些解释,可以及时止息这个纷争。
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
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进行解释,通过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法律,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宪法日益走进现实生活,宪法精神落地生根。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体系内部和谐一致,是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超越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侵害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特别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字幕】浙江杭州
2015年10月10日上午,家住杭州的潘洪斌骑着一辆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途经杭州环城北路与莫干山路口时,被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交警要查扣他的电动车并托运回原籍。
【同期】潘洪斌
我回去查阅了相关的规定,包括行政强制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没有发现非机动车在此类情况之下,可以被扣留以及被强制托运回原籍。
2016年4月,潘洪斌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请求撤销该条例中违反行政强制法设立的行政强制措施。
【同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 梁鹰
我们收到这个建议以后,高度重视、登记,及时地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沟通,了解制定的情况。备案审查的实质,说到底,就是确保各项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保持一致。
潘洪斌的来信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条例修改方案,决定将条例的修改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同时委托专家学者对本届人大任期内制定的全部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问题进行全面研究。
【同期】潘洪斌
事关公民权益绝非小事,这种态度也表明了国家对法治推进的决心。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为普通百姓架起了一道通向宪法法律保护的桥梁,畅通了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规范性文件的渠道,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四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受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1200余件,对每一件审查建议都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当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各项法律规定从纸面走入生活,各项权利从制度走向现实。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成为定国兴邦、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字幕】2012年12月4日 北京 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
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解说词】“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一部部顺应最广大人民意愿、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良法善法,正构筑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凝聚起民族复兴的制度伟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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