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是请批准延长一个月羁押期限,并且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身份姓名等不明确的,应当进行调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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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